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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署海岸復育課表示 目的在明智利用濕地、兼顧民眾權益 
記者李柏霖/報導 
  惜根台灣協會最近在媒體上投書控訴,文中提到「……最誇張的是,近來生態環境教學熱門景點,花蓮馬太鞍濕地,竟然從原有一七七公頃減到僅存六公頃,不啻宣告其死亡……」。引發各界正反看法。 
  今年二月二日公告《濕地保育法》正式上路。內政部公告「曾文溪口、花蓮馬太鞍濕地等四十二處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範圍」,新公告的範圍和二○一一年總面積五萬六千公頃相比,縮小為四萬七千多公頃;其中,變化幅度最大的濕地之一,就是花蓮馬太鞍濕地,從原有一七七公頃減到僅存六公頃。 
馬太鞍濕地 
八成為私有地 
 內政部營建署海岸復育課長李晨光解釋,馬太鞍濕地有八成為私有土地,民國九十六年評選時,站在保護監測、社會參與的立場,劃設範圍廣大,卻也產生爭議。今年二月二日《濕地保育法》正式上路,恐更將涉及民眾權益,造成衝擊。 
  李晨光說,根據經驗民眾聽到自己土地被劃入,都會誤以為土地「動也不能動」,進而產生疑慮,甚至以訛傳訛,引發激烈爭議與對立。 
  因此,內政部從去年開始,召開濕地審議小組,就花蓮溪口、馬太鞍濕地等五處濕地,討論溼地範圍修正方案;審議小組也列出,馬太鞍溼地範圍,有私有地及原住民族土地(保留地及傳統領域)。 
保護該區滯洪功能 
  李晨光指出,每個濕地各自擁有多樣不同的型態及定位,有防洪、生態、景觀發展、人文特色等。經過實際調查發現,馬太鞍的生態為外來種佔大多數,相較之下,考慮保護該區的滯洪功能,以及原住民的巴拉告捕魚等相關文化顯得更加重要。 
  為此,濕地小組調整濕地範圍,新版重劃的馬太鞍濕地範圍,包括河道(芙登溪)由南向北以及河道兩旁的公有土地,總計有六公頃。 
濕地蓋房舍 
以高腳屋方式建造 
  面積大幅減少,會不會影響濕地功能?李晨光說,今年將透過「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」作為輔導居民及地主的規範,一樣在濕地蓋房舍,不同的是以高腳屋的方式建造取代填土,並平衡土方,讓馬太鞍維持洪水防範的效果。 
  李晨光說:《濕地保育法》目的就是明智利用濕地、兼顧民眾權益,保護尊重在地居民的生活型態,推動濕地保育,特別是馬太鞍再下去就是光復市區,若是淹水不堪設想,因此相較於其它生態因素,維持濕地的治洪功能列為優先考量。 
  馬太鞍溼地位於花蓮縣光復鄉馬錫山腳下,東是海岸山脈,西側靠近中央山脈,北臨馬太鞍溪,南接光復溪,會合流入花蓮溪之中形成了一處溼地。為內陸自然溼地,並獲評為國家重要溼地之國家級溼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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